海口新埠岛海南之心-和风丽湾项目位于海口市新埠岛三号路、十二号路、十一号路交汇处,总用地面积43579.36平方米(含插花地),属《海口新埠岛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5601地块范围,本次公示项目为拟建22栋地上3-4层住宅楼。现海口市新埠岛开发建设总公司代22块插花地业主申请对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偿建筑面积,经图审机构审定(琼J太阳能核字【2017】004号),拟补偿建筑面积181.22平方米。
根据《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8年9月20日至10月9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规划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ghw.haikou.gov.cn);建设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栋南楼2056房海口市规划委员会城市设计处,邮政编码:570311。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8724371,联系人:龙腾卓、赵浩。
海口市规划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