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3日讯(记者李云川)金垦路“味道家”饭店员工擅自砍掉门前一棵小叶榕树,金宇街道城市执法中队日前依法对其开出9000元的罚单。
近日,龙华区金宇街道办接到12345海口市民服务智慧联动平台转来的办件:有市民举报金垦路“味道家”饭店门前一棵大树被人砍掉了。辖区城管队员随即赶到现场,发现“味道家”饭店门前地面上残留着一段直径约为1米的树干。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海口城区街道绿化树归属园林部门管理,任何人要砍伐树木都需经过报批。
城管执法人员一时联系不上“味道家”饭店负责人,第二天再次到现场调查,发现先前残留在现场的树干已不见踪影,连树木原先生长的位置也已经被水泥硬化。城管队员经过调查取证,随后对“味道家”饭店下达了案件初查通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饭店负责人3天内到城管部门接受调查。
10月15日下午,“味道家”饭店负责人李某来到金宇街道城市执法中队,称饭店门前的小叶榕树被台风刮断,当时他出差在外,就让饭店管理人员莫某进行处理,后来他才知道莫某叫工人把树连根拔掉了。得知私自砍树被城管执法人员调查后,他已对莫某等饭店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扣除了当月奖金,并带着莫某到城市执法中队接受调查,承认错误。
金宇街道城市执法中队中队长潘宜龙介绍,“味道家”饭店负责人未经审批,砍掉门前的小叶榕树,按照2017年9月到12月海口市绿化工程苗木的价格,一株小叶榕价值1800元。根据有关规定,擅自砍伐树木,将处以该树木价值5倍的罚款,随后,城管队员对饭店开出了9000元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