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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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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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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海口)
(第二十九批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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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7X2HI201908110086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万美街西路口缔造未来实验幼儿园旁莲花湖,常年水体发黑,夏季还漂浮着大量死鱼,臭气熏天。    海口市

    美兰区

    水

    大气

    8月12日15时,区水务局联合区环卫局、人民路街道办、京兰公司等单位工作人员现场对办件的反映问题调查核实。    现场观察水质视感稍偏绿,无臭味,水面洁净,无死鱼漂浮,未发现污水直排莲花湖。经向人民路街道办和京兰公司了解,今年6月底至7月初,因持续高温少雨,导致莲花湖水位低且水中溶解氧少,加之湖内鱼类繁殖快数量多,莲花湖出现较多死鱼。京兰公司第一时间抽调船只,增派人员,延长作业时间全面对水面漂浮的死鱼进行打捞清运,确保死鱼得到快速打捞处理。为降低莲花湖湖内鱼量,避免再次出现较多死鱼的情况,7月16日至19日,人民路街道办组织打捞莲花湖活鱼,总共打捞约1000斤。为准确掌握莲花湖水质,区水务局分别于7月16日、8月7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莲花湖水质进行取样检测,结果均显示水质无黑臭。    属

    实

    区水务局将继续不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莲花湖水质取样检测,及时掌握水质情况。京兰公司继续对莲花湖开展水面保洁工作,保持莲花湖水面洁净。无18D2HI201908110062    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和长天路交界处南侧椰树集团第二工业城的西边有三个烟囱(位于水塔的南侧),在早上6点左右烟囱底部冒白烟,晚上不时散发异味,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海口市

    秀英区

大气    2019年8月12日接件后,海口市秀英区戴洪泽副区长带队,区生态环境局、长流镇人民政府等主要负责人前往秀英区海盛路111号。经实地核查,查明以下情况:    椰树第二工业城厂区锅炉房内设有4台蒸汽锅炉(两台为10t/h的锅炉,两台为20t/h的锅炉),产生蒸汽主要作用于为生产车间提供动力支持。锅炉均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厂区内有四根烟囱,高度为35米。锅炉蒸汽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因压强原因不定时出现短暂性水蒸气外排现象;厂区每周对锅炉进行检修一次(一般安排在周日早晨),检修过程中因锅炉温度降低导致大量水蒸气外排,即为肉眼所见之白烟,水蒸气外排持续时长为30分钟,外排水蒸气不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2017年至今,椰树第二工业城陆续对厂区的环保设施进行了改造升级,分别为污水站升级改造(设置臭气处理设施,除异味装置;整个污水站系统升级改造,完善废水处理效率和质量;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及制罐车间排气筒的改造(将原有的三个排气筒合为一个,并提高排放高度),累计投资2578万元。    椰树第二工业城厂区污水处理站主要构筑物有调节池、格栅、气浮池、厌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絮凝反应池、污泥池。项目污水处理站位于项目北区东南角。采用的处理工艺为“UASB厌氧池+接触氧化法”。处理规模为10000m3/d,污水站24小时运转。设计指标为出水水质满足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入网标准,污水排放至白沙门污水处理站处理。2018年12月7日、2019年4月15日的检测结果显示废水属于达标排放。    椰树第二工业城厂区内废气主要来源为制罐车间及制瓶车间产生的工艺废气;锅炉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运行时厌氧池及好氧池处理时产生的恶臭气体。锅炉废气通过35厘米排气筒排放;罐车间废气通过28米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处理池废气通过集气装置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2018年12月7日、2019年4月15日的检测结果显示废气属于达标排放。现场未闻到刺鼻气味,有淡淡的椰丝味。    走访周边情况: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于8月12日及8月13日走访询问周边餐饮店及椰海小区居民,居民均表示未闻到异味。    区生态环境局及长流镇工作人员于8月12日晚21:00--21:30到椰树第二工业城厂区及周围进行巡查,未闻到异味。    属

    实

    (一)向椰树集团第二工业城负责人强调企业要确保严格规范管理,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执行各项排放标准,增强环保主体意识,积极履行环保责任,自觉守法,并加强厂区的绿化,降低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区生态环境局加大对椰树集团第二工业城的日常监管力度,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三)长流镇加强对椰树集团第二工业城厂区巡查监管力度。无19X2HI201908110088    1、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与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仅一路之隔的美丽沙片区0102地块规划为居民住宅用地,恒大美丽沙天颐湾小区建成后,小区居民每天受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散发的臭气影响;

    2、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恒大美丽沙片区0101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由疗养用地改变为雷达站和公交场用地,该地区距离天颐湾小区不足百米,小区居民将面临电磁辐射、噪声的影响。

    海口市

    美兰区

    噪音

    辐射

    大气

    (一)关于周边小区与污水处理厂之间的距离不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问题    目前附近天颐湾等小区距离污水处理厂小于200米卫生防护距离情况属实。    (二)关于污水处理厂臭气问题    1、结构性环境影响问题难以彻底消除,我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建厂时,周边无任何民用建筑设施,气体排放达到国家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发展建设,在污水处理厂环评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200米内逐步开发建设了住宅区、学校、公园等项目,形成了先有污水处理厂后有住宅小区,污水处理厂与住宅小区比邻的局面,虽然污水处理厂能够达标排放,但由于风向、气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该区域容易产生结构性、区域性的环境问题。    2、群众顾虑长期存在。我市市水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近年来多次到现场监督检查和监测,督促企业改进工艺,增强污染防治效果,虽污水处理厂气体能够达标排放,但排放标准与人体感官之间存在不对称性,附近群众还是不满意,难以彻底消除群众的顾虑。    群众投诉反映情况属实。    (三)关于拟建设雷达站规划距离的问题    雷达站用地规划性质为科研用地,目前海甸岛控规修编正处于规划公示阶段,项目符合用地规划,初步测得白沙门雷达站选址红线与天颐湾小区外围围墙间距,最短处间距约130米,最长处间距约190米。    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属实。    (四)关于拟建公交车场规划的问题    规划拟建的公交场符合用地规划,目前尚未开工建设。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属

    实

    (一)关于周边小区与污水处理厂之间的距离不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问题的处理情况    1、我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该片区控规修编中对周边未开发用地进行了优化,将北侧疗养用地调整公共服务设施,严禁安排居住用地,并设置防护带,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对周边已批已建住宅用地,通过规划设置绿地隔离带,下步落实规划建设任务,避免臭气扰民;    2、我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新一轮控规修编中,为避免防止出现同类问题,在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估确定的周边卫生防护范围内,原则上不新增居住、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功能。    (二)关于污水处理厂臭气问题的处理情况    1、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经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和召开专题会议后,目前已投资约1.5亿元,启动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二期除臭系统项目,并要求除臭项目技术按照优于全国最高标准执行,即厂区内任何一个集中处理的排放口,其排放标准按国家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值(GB14554-93)的一半执行,厂界废气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GB18918-2002),该项目2019年底建成后,将极大地消减臭气排放,优化周边人居环境;    2、我市市水务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和环境监管力度,加密监督性臭气监测频次,采取定期监测与不定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3、美兰区政府组织人员走街入户,主动与附近居民沟通对接,做好维稳宣传及风险化解工作,将定期向周边群众公开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除臭系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三)关于拟建设雷达站规划距离问题的处理情况    我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接项目业主海南海事局,要求海南海事局:一是在项目可研、环评阶段充分论证雷达站的辐射危害问题,对项目进行公示,在充分了解周边群众意见后,第一时间将论证结果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等平台上予以公告,以消除市民疑虑;二是在项目取得可研、环评、报建等相关批复文件之前,不得开工建设;三是海南海事局将在可研设计阶段确保雷达系统搬迁至污水处理厂附近所产生的辐射满足国家标准规定12V/m和40μW/cm²的公众照射防护限值要求;四是关于海岸电台系统设计,将优化技术方案,调减中高频发信机的配置数量,确保将海岸系统搬迁至污水处理厂附近所产生的辐射满足国家标准规定12V/m和40μW/cm²的公众照射防护限值要求,或由市规划局另行选址建设。    (四)关于拟建公交车场规划问题的处理情况    我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协调规划编制单位,对用地布局进行统筹研究,下一步将通过对公交场站用地位置进行优化调整或增加隔离绿化等措施,消除公交场站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同时市公交集团将加强车辆管理,采用无污染无噪音的新能源车辆。目前已按程序对该片区控规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7月22日至8月10日,公示结束后,将根据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对控规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无20X2HI201908110089    1、恒大美丽沙天颐湾小区居民每天受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散发的臭气影响,建议加快臭气治理工程项目建设。

    2、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天颐湾东北角地块(原规划为疗养用地)规划为雷达站搬迁地和公交车停放地,该地块距离天颐湾小区仅130米,根据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白沙门雷达站等现有设施搬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划定以(白沙门雷达站)海岸电台天线为中心、半径为250米卫生防护区域,在此区域内,建议不设置民房、学校等敏感建筑物”。反对在该地块建设雷达站和公交车场。建议进行绿植种植,建设隔离带,减轻白沙门污水处理厂臭气的影响。

    海口市

    美兰区

    大气

    辐射

    (一)关于周边小区与污水处理厂之间的距离不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问题    目前附近天颐湾等小区距离污水处理厂小于200米卫生防护距离情况属实。    (二)关于污水处理厂臭气问题    1、结构性环境影响问题难以彻底消除,我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建厂时,周边无任何民用建筑设施,气体排放达到国家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发展建设,在污水处理厂环评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200米内逐步开发建设了住宅区、学校、公园等项目,形成了先有污水处理厂后有住宅小区,污水处理厂与住宅小区比邻的局面,虽然污水处理厂能够达标排放,但由于风向、气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该区域容易产生结构性、区域性的环境问题。    2、群众顾虑长期存在。我市市水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近年来多次到现场监督检查和监测,督促企业改进工艺,增强污染防治效果,虽污水处理厂气体能够达标排放,但排放标准与人体感官之间存在不对称性,附近群众还是不满意,难以彻底消除群众的顾虑。    群众投诉反映情况属实。    (三)关于拟建设雷达站规划距离的问题    雷达站用地规划性质为科研用地,目前海甸岛控规修编正处于规划公示阶段,项目符合用地规划,初步测得白沙门雷达站选址红线与天颐湾小区外围围墙间距,最短处间距约130米,最长处间距约190米。    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属实。    属

    实

    (一)关于周边小区与污水处理厂之间的距离不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问题的处理情况    1、我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该片区控规修编中对周边未开发用地进行了优化,将北侧疗养用地调整公共服务设施,严禁安排居住用地,并设置防护带,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对周边已批已建住宅用地,通过规划设置绿地隔离带,下步落实规划建设任务,避免臭气扰民;    2、我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新一轮控规修编中,为避免防止出现同类问题,在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估确定的周边卫生防护范围内,原则上不新增居住、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功能。    (二)关于污水处理厂臭气问题的处理情况    1、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经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和召开专题会议后,目前已投资约1.5亿元,启动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二期除臭系统项目,并要求除臭项目技术按照优于全国最高标准执行,即厂区内任何一个集中处理的排放口,其排放标准按国家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值(GB14554-93)的一半执行,厂界废气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GB18918-2002),该项目2019年底建成后,将极大地消减臭气排放,优化周边人居环境;    2、我市市水务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和环境监管力度,加密监督性臭气监测频次,采取定期监测与不定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3、美兰区政府组织人员走街入户,主动与附近居民沟通对接,做好维稳宣传及风险化解工作,将定期向周边群众公开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除臭系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三)关于拟建设雷达站规划距离问题的处理情况    我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接项目业主海南海事局,要求海南海事局:一是在项目可研、环评阶段充分论证雷达站的辐射危害问题,对项目进行公示,在充分了解周边群众意见后,第一时间将论证结果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等平台上予以公告,以消除市民疑虑;二是在项目取得可研、环评、报建等相关批复文件之前,不得开工建设;三是海南海事局将在可研设计阶段确保雷达系统搬迁至污水处理厂附近所产生的辐射满足国家标准规定12V/m和40μW/cm²的公众照射防护限值要求;四是关于海岸电台系统设计,将优化技术方案,调减中高频发信机的配置数量,确保将海岸系统搬迁至污水处理厂附近所产生的辐射满足国家标准规定12V/m和40μW/cm²的公众照射防护限值要求,或由市规划局另行选址建设。无21X2HI201908110090    海口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距离恒大美丽沙天颐湾小区较近,每天受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散发的臭气影响,建议加快臭气治理工程项目建设。2、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规划将恒大美丽沙东北角地块(原规划为疗养用地)建为公交车场和雷达站,坚决反对该公交车场和雷达站的建设。    海口市

    美兰区

    大气

    其他

    污染

    (一)关于污水处理厂臭气问题    1、结构性环境影响问题难以彻底消除,我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建厂时,周边无任何民用建筑设施,气体排放达到国家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发展建设,在污水处理厂环评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200米内逐步开发建设了住宅区、学校、公园等项目,形成了先有污水处理厂后有住宅小区,污水处理厂与住宅小区比邻的局面,虽然污水处理厂能够达标排放,但由于风向、气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该区域容易产生结构性、区域性的环境问题。    2、群众顾虑长期存在。我市市水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近年来多次到现场监督检查和监测,督促企业改进工艺,增强污染防治效果,虽污水处理厂气体能够达标排放,但排放标准与人体感官之间存在不对称性,附近群众还是不满意,难以彻底消除群众的顾虑。    群众投诉反映情况属实。    (二)关于拟建设雷达站规划的问题    雷达站用地规划性质为科研用地,目前海甸岛控规修编正处于规划公示阶段,项目符合用地规划,初步测得白沙门雷达站选址红线与天颐湾小区外围围墙间距,最短处间距约130米,最长处间距约190米。    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拟建公交车场规划的问题    规划拟建的公交场符合用地规划,目前尚未开工建设。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属

    实

    (一)关于污水处理厂臭气问题的处理情况    1、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经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和召开专题会议后,目前已投资约1.5亿元,启动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二期除臭系统项目,并要求除臭项目技术按照优于全国最高标准执行,即厂区内任何一个集中处理的排放口,其排放标准按国家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值(GB14554-93)的一半执行,厂界废气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GB18918-2002),该项目2019年底建成后,将极大地消减臭气排放,优化周边人居环境;    2、我市市水务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和环境监管力度,加密监督性臭气监测频次,采取定期监测与不定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3、美兰区政府组织人员走街入户,主动与附近居民沟通对接,做好维稳宣传及风险化解工作,将定期向周边群众公开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除臭系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二)关于拟建设雷达站规划问题的处理情况    我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接项目业主海南海事局,要求海南海事局:一是在项目可研、环评阶段充分论证雷达站的辐射危害问题,对项目进行公示,在充分了解周边群众意见后,第一时间将论证结果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等平台上予以公告,以消除市民疑虑;二是在项目取得可研、环评、报建等相关批复文件之前,不得开工建设;三是海南海事局将在可研设计阶段确保雷达系统搬迁至污水处理厂附近所产生的辐射满足国家标准规定12V/m和40μW/cm²的公众照射防护限值要求;四是关于海岸电台系统设计,将优化技术方案,调减中高频发信机的配置数量,确保将海岸系统搬迁至污水处理厂附近所产生的辐射满足国家标准规定12V/m和40μW/cm²的公众照射防护限值要求,或由市规划局另行选址建设。    (三)关于拟建公交车场规划问题的处理情况    我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协调规划编制单位,对用地布局进行统筹研究,下一步将通过对公交场站用地位置进行优化调整或增加隔离绿化等措施,消除公交场站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同时市公交集团将加强车辆管理,采用无污染无噪音的新能源车辆。目前已按程序对该片区控规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7月22日至8月10日,公示结束后,将根据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对控规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无22X2HI201908110091    1、白沙门污水处理厂距离恒大美丽沙天颐湾10栋不足150米,违背相关国家要求,恒大美丽沙天颐湾居民长期受污水处理厂排出的恶臭气体影响,严重影响民众健康。

    2、海口市规划局拟将白沙门雷达站搬迁至恒大美丽沙天颐湾小区右边空地,距离恒大美丽沙小区近130米,与环评报告书上的内容不符。

    海口市

    美兰区

    其他

    污染

    大气

    (一)关于周边小区与污水处理厂之间的距离不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问题    目前附近天颐湾等小区距离污水处理厂小于200米卫生防护距离情况属实。    (二)关于污水处理厂臭气问题    1、结构性环境影响问题难以彻底消除,我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建厂时,周边无任何民用建筑设施,气体排放达到国家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发展建设,在污水处理厂环评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200米内逐步开发建设了住宅区、学校、公园等项目,形成了先有污水处理厂后有住宅小区,污水处理厂与住宅小区比邻的局面,虽然污水处理厂能够达标排放,但由于风向、气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该区域容易产生结构性、区域性的环境问题。    2、群众顾虑长期存在。我市市水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近年来多次到现场监督检查和监测,督促企业改进工艺,增强污染防治效果,虽污水处理厂气体能够达标排放,但排放标准与人体感官之间存在不对称性,附近群众还是不满意,难以彻底消除群众的顾虑。    群众投诉反映情况属实。    属

    实

    (一)关于周边小区与污水处理厂之间的距离不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问题的处理情况    1、我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该片区控规修编中对周边未开发用地进行了优化,将北侧疗养用地调整公共服务设施,严禁安排居住用地,并设置防护带,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对周边已批已建住宅用地,通过规划设置绿地隔离带,下步落实规划建设任务,避免臭气扰民;    2、我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新一轮控规修编中,为避免防止出现同类问题,在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估确定的周边卫生防护范围内,原则上不新增居住、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功能。    (二)关于污水处理厂臭气问题的处理情况    1、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经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和召开专题会议后,目前已投资约1.5亿元,启动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二期除臭系统项目,并要求除臭项目技术按照优于全国最高标准执行,即厂区内任何一个集中处理的排放口,其排放标准按国家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值(GB14554-93)的一半执行,厂界废气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GB18918-2002),该项目2019年底建成后,将极大地消减臭气排放,优化周边人居环境;    2、我市市水务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和环境监管力度,加密监督性臭气监测频次,采取定期监测与不定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3、美兰区政府组织人员走街入户,主动与附近居民沟通对接,做好维稳宣传及风险化解工作,将定期向周边群众公开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除臭系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三)关于拟建设雷达站规划距离问题的处理情况    我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接项目业主海南海事局,要求海南海事局:一是在项目可研、环评阶段充分论证雷达站的辐射危害问题,对项目进行公示,在充分了解周边群众意见后,第一时间将论证结果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等平台上予以公告,以消除市民疑虑;二是在项目取得可研、环评、报建等相关批复文件之前,不得开工建设;三是海南海事局将在可研设计阶段确保雷达系统搬迁至污水处理厂附近所产生的辐射满足国家标准规定12V/m和40μW/cm²的公众照射防护限值要求;四是关于海岸电台系统设计,将优化技术方案,调减中高频发信机的配置数量,确保将海岸系统搬迁至污水处理厂附近所产生的辐射满足国家标准规定12V/m和40μW/cm²的公众照射防护限值要求,或由市规划局另行选址建设。无23D2HI201908110028    秀英大道中石化加油站,气体散发臭味,污染后面的小区;罐体距离小区一墙之隔,甚至建设到小区的地基里,质疑该扩建工程的验收是否能通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    海口市

    秀英区

大气    2019年8月12日15点,市商务局派陆宾林、黄家山到现场调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该加油站正在进行油罐防渗改造工作,项目改造工程8月6日开展清罐,计划完工时间9月6日。改造工程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规范组织实施,海口市应急局经审查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已予以备案,备案编号:海危化项目安备字[2019]005号。改造内容为新建更换30m³汽油SF埋地双层油罐2台,30m³柴油SF埋地双层油罐1台,总罐容90m³,其中汽油60m³(最大存储质量41.33t),柴油30m³(最大存储质量23.74t),折合容积75m³,属于三级站,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并预留三次油气回收管线。本次改造已通过安全专家组现场评审。加油站北面基坑距离围墙3.3米,东北面基坑距离围墙3.7米,对小区的地基无影响。加油站罐区及设备设施符合《汽车加油加气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安全规范要求的距离。关于气体散发臭味的问题,经了解问题属实。是由于改造工作清罐鼓风时散发的,现已吊走旧罐,此问题已解决。    属

    实

    问题已解决。    加油站改造工作必须严格按相关要求依法依规科学施工,确保安全生产。同时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杜绝扰民现象。无24D2HI201908110070    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亚洲豪苑南区与环岛高铁相邻,列车经过时噪声大,每趟列车经过此地时都会鸣笛,建议增加隔音带。    海口市

    龙华区

噪音    1.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亚洲豪苑南区位于环岛高铁东段北侧,距离环岛高铁东段最近点81米,环岛高铁该段全线高架桥梁通过,现日均开行动车组列车33对。    2.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487条“机车、动车组、自轮转运特种设备作业中提示注意、相互联系等应使用通信设备方式。遇联系不通或危及行车人身安全时,应采用鸣笛方式”的规定,环岛高铁动车组通过亚洲豪苑路段不会鸣笛示警。    3.2018年12月海南铁路公司完成《新建海南东环铁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工作。《环保验收调查报告》中亚洲豪苑段距离铁路边界30米和81米两处声敏感点,经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新建海南东环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6〕661号)中规定的铁路边界噪声限值标准。    4.环岛高铁亚洲豪苑段声环境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新建海南东环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6〕661号),因此环岛高铁该段桥梁设计未考虑设置声屏障等荷载,现增加隔音设施将对高铁运营安全产生非常不利影响。    属

    实

    请海口市龙华区金坡社区和南海大道亚洲豪苑南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做好小区业主的解释工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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