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2019〕7803号
拟确定权属的宗地位于海口市海秀中路96号,宗地四至为:东至小巷;南至海南宏昌隆贸易有限公司、林文清用地;西至海南宏昌隆贸易有限公司、林文清用地;北至海秀中路,土地面积为536.23㎡。根据市国规【1990】245号文,该宗地原批准用地单位为海口市石料综合厂,宗地现状为建有住宅楼并房改给职工办有房产证,现该宗使用权应为该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现对该宗地权属征询异议,如对上述宗地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我局确权登记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予权利人办理确定国有划拨性质土地使用权手续。
特此通告。
联系人:符女士,电话:68720582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