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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国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永毅):
我队受理的林木华等43名工人与你司劳动投诉案已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决定书(海美人社监理字〔2019〕A1号)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海美人社监罚字〔2019〕A159号)。因你司下落不明无法送达,限你司自公告之日起20日内前来我队(地址:海口市晋江街横30号三楼,电话:65374425)领取劳动保障监察相关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