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海口网
返回新数字报
海资规〔2020〕1874号
序号不动产权证号登记面积(平方米)权属性质土地坐落土地用途1琼山国用(府城)第04043号3522.8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办商业服务业用地
海南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宗地存在未动工开发建设情况,涉嫌构成闲置土地。我局依法对上述宗地进行调查,请你公司接受调查,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权利证明文件;
(二)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若已动工开发需提供规划、施工等许可材料。
(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相关人员证明。
要求:提供的材料要加盖企业单位公章、骑缝章。
你公司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我局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
联系人:陈善鸿 联系电话65814808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文庄路20号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