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海口网
返回新数字报
海资规〔2020〕2229号
拟确定为国有土地的宗地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47号,东至巷、南至通道、西至龙昆北路、北至通道,土地面积131.24平方米。如对上述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龙华分局提交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