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 〔2020〕 7381号
灵山·海建家园项目位于灵山镇锦丰作业队,属《江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于2017年5月批建3栋地上10-12层、地下1层商住楼。现建设单位因西南角部分用地被市政供水管道占用,对地上机动车位、地下室轮廓线、楼梯间及消防控制室进行调整,调整后计容面积为29593.81㎡,增加44.46平方米,容积率调整为2.18,绿地率调整为35%,机动车停车位调整为299个,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控规要求。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规划公示。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0年6月24日至7月8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 zzgj.haikou.gov.cn);建设项目现场;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
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栋南楼2055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设计管理科,邮政编码:570311。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8724369,联系人:杜高翔。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