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1日讯(记者高潮)近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布了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评选结果,海口市成功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自2019年7月起,中央依法治国办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的原则,经过省级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社会公示等环节,经报中央依法治国委批准,决定对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予以命名。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有40个,海口市是仅有的三家上榜省会城市之一。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有24个。
近年来,海口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模式,打造了不少工作亮点。聚焦海南自贸港建设需要,海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海口营商环境基础设施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位列第二,海口高新区“极简审批”改革措施入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的通报》;健全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出台全国第一部湾长制地方性法规《海口市湾长制规定》;强力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出台《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整合行政执法职责和执法队伍;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和多元化调解格局,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城乡居民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