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达公寓小区各位业主:
因海口“滨河华庭”周边30米规划路(上街路)征收项目(第一期)道路建设,需征收兴达公寓小区255户业主土地共639.63㎡。根据该小区业主的委托,其中59户全权委托李庆峰(身份证号:530127********3547)、郑丽环(身份证号:460026********3620)、吴惠华(身份证号:460004********0046)三人办理土地征收补偿手续;196户全权委托陈志伟(身份证号:460100********0075)、张秀妮(身份证号:460027********662X)、彭满洋(身份证号:432426********1075)和符帅(身份证号:460022********0519)四人办理土地征收补偿手续(详见附表)。
凡对上述委托办理土地征收补偿手续事宜有异议的,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件到海口市琼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申诉,逾期不主张申诉则视无异议,我中心将根据以上委托事项依法展开土地征收补偿工作。
特此公示。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65957783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路356号滨江安置小区
海口市琼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