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1日讯(记者陈钰婷)记者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获悉,自9月1日起,柴油机动车辆进、出岛征费计量实行“双轨制”,优先遵循最优惠原则使用计量标准,即进、出岛当日车主可选择按自然日计征,也可按小时计征。
据了解,“双轨制”在目前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模式、征收计算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增加柴油机动车辆进、出岛当日按小时计征通行附加费。原有的按自然日征收标准为220元/吨·月、11元/吨·日,新增的按小时征收标准为0.5元/吨·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征。
热点问答
问:自然日怎么定义?
答:每日的00:00起至23:59为一个自然日。
问:拉鲜活农产品进出岛,征稽费有减免吗?
答:拉鲜活农产品进岛,在到达港口的征稽站报备,出岛时可以免征收3天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拉鲜活农产品出岛,在出发港口的征稽收费站,可以免征收3天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问:如何在新海港、秀英港办理征稽费缴交业务?
答:前往新海港的货车,可在新海港的售票大厅通过12台自助机及3个人工合署办公窗口办理业务。
前往秀英港的货车,可在地磅通过人工合署办公窗口及3台自助机办理交通征稽费缴交业务。
问:如何咨询具体业务?
可拨打秀英港征稽站0898-68612035,新海港征稽站0898-68606060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