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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资规确权〔2021〕326号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政府驻海口办事处向我局声明位于海口市龙华区义龙路26号,原信宜县人民政府驻海口联络处名下海口市国用(籍)第字Q000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已丢失,现通告注销该土地证书,该证书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我局确权登记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该单位办理上述宗地的相关手续。
联系人:符玲
电话:68720582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