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0日讯(记者陈歆卓)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了《关于表彰海南省先进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先进个人的决定》,海口市15家社会组织、16名个人获表彰。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引导和激励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87家社会组织“海南省先进社会组织”、92名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海南省社会组织先进个人”称号。
海口15家“海南省先进社会组织”
海口市企业家协会、海口温州商会、海口市钢材经营行业协会、海口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海口市云开见日义工社、海口市友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海口市龙华区乐助社会服务社、海口市民间灾害应急救援队、海口阳光义工社、海口市博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海口市慈善总会、海口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海口酒店协会、海口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海口琼山区志愿服务联合会
海口16名“海南省社会组织先进个人”
海口市初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李嘉帅、海口市会议展览业协会张树璜、海口阳光义工社李照佳、海口市钢材经营行业协会程鹏、海口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王珏、海口市旅行社协会麦伟文、海口市友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陈丹、海口温州商会刘汉博、海口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梁莲娣、海口市秀英区生态农业协会吴礼奋、海口市慈善总会高锦全、海口琼山区志愿服务联合会冯和麟、海口市博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谢丽丽、海口酒店协会王德余、海口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李新富、海口市云开见日义工社杨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