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0日讯(记者高潮)近日,凤凰公证处驻美兰区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手持法院公证调查令前往澄迈县,对一起合同纠纷案涉税案件开展调查。据悉,法院委托公证机构调查取证,在海南属首次。
三亚城郊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该案被告包括澄迈县两家单位。原告因无法取得相关证据,向法院提出调取证据申请。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于近日签发全省首个公证调查令,委托凤凰公证处代为调查调取相关证据。此次公证机构协助法院开展公证调查,既提高了司法调查的效率,又有效降低申请人的维权成本。
据悉,公证调查令是由民商事案件中当事人申请提起,法院根据法律法规签发的一种调查取证方式和途径。经法院审查批准的公证机构公证人员,持法院签发的公证调查令可向被申请人依法调取相关证据材料。我省已印发了《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定省内多个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以推动公证业务与法院审判执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公证制度的专业优势,弥补当事人举证能力不足、取证途径不畅等问题,促进案件快审快执,依法及时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