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药品,在线问诊“老中医”竟由熟练使用话术的销售团伙假冒;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全是“P”的;药品冒用食品生产批号,吃了不知好坏;一年多时间,就让6000余人上当……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暴露出网络药品销售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12月22日《经济参考报》)
网上贩卖假药由来已久,早已不是秘密。每当打开电脑、手机等网络工具,各种药品广告应接不暇,而其中就掺杂着一些假冒伪劣药品。正是浮夸虚假的宣传,让一些患者“病急乱投医”,不惜重金选购。而高额的利益回报,也让许多人不惜铤而走险,试图通过网络销售假药成就财富人生。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而这些网购假药犹如可怕的“病毒细菌”,残害着患者的身心健康,侵蚀着医疗卫生的肌体,刺痛着社会公众的神经。无论是从《药品管理法》,还是从《网络安全法》来看,网络制售假药的行为都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纵观网络制售假药黑色产业链,涉及到多个环节、多个渠道、多个对象,其中包括假药制造商、假药经营商、网络平台和假证制作提供者。他们以不同的方式扮演着不光彩的角色,以不同的作用追逐着相同的利益,而一些消费者也因盲目信任助长了网售假药的存在和泛滥。
如何破解这一危害社会和公众的顽疾,光靠执法机关的管理和打击显然不够,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真防真打、严管严治,通过“软硬兼施”,实现标本兼治。
整治“网售假药”,需要从思想根源着眼,增强从业人员法制观念。这就需要在强化全民法制教育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对网络平台、药品经营者和各种与之有关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法规宣传,让他们明辨是非、认知风险,自觉规范行为,远离制售假药等违法犯罪。
整治“网售假药”,需要从市场源头入手,杜绝消费者盲目购药用药。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医药知识宣传、网络反诈骗宣传,让公众增强药品安全观念,掌握药品辨别知识,提高网购防范意识和能力,不给假药制售提供可乘之机。
整治“网售假药”,需要从经营渠道立足,规范网络平台经营行为。目前,网络监管体系还需通过升级监管技术、加强专业人员配置、压实第三方平台责任等方式,将“网售假药”装进“法网”。同时,要以高压态势对网上假药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精准打击、严肃查处。
□舒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