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制定颁布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办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海口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明确了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将有效推动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更好发挥作用。
海口250余所中小学校配备290名法治副校长
《办法》强调,每所学校应当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师生人数多、有需求的学校可以聘任2名以上5名以下法治副校长。同时,优先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
截至目前,海口有250余所中小学校(不含教学点)配备了290名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已经全面覆盖全市各中小学校。
海口市教育局指导组织各级兼职法治副校长采取“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法治文艺演出、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法律进学校”的教育载体,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主动性。2019年至2021年6月以来,全市各级兼职法治副校长每年开展各类法治教育课及活动不少于3场次,覆盖率100%,受教育学生超30万人次。
“培训+考核”提高法治副校长履职能力
配备法治副校长,加强学生的法治素养,树立学生正确的法治观,是从源头上破题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上升的举措。“法治副校长一般由学校直接聘任,再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但在实际实践中,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定位还需进一步明确。”海口市教育局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二级主任科员符方新说。
为提高法治副校长的履职能力,《办法》强化了培训要求,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派出机关制定法治副校长培训方案和规划,并纳入教师、校长培训规划,安排经费对法治副校长开展培训。同时,丰富培训内容,强调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政治理论,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法律政策,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健全培训机制,将任职前培训与任职期间培训相结合,规定法治副校长任职前应当接受不少于8学时的培训,任职期间根据实际安排参加相应培训。
“《办法》统一了法治副校长的职责,有助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法治教育与权益保护。”符方新表示,下一步,海口将根据《办法》的相关要求,围绕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等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法治副校长的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知识和授课技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 (王灵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