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5日讯(记者马誉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旨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监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措施》自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措施》提出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加强动态监测和执法监督、强化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等5个方面的14条措施。
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方面,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约束,严禁擅自通过规划修编或局部调整增加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严控建设项目占用耕地。
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方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禁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明确耕地种植利用优先序,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严格用于粮食生产。
确保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方面,推动集中连片造大田,要积极探索市场化方式实施集中连片造大田,拓宽补充耕地来源,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补充耕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