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4日讯(记者龙易强 见习记者李欣)7月4日,记者从海南省新闻办举行的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海南省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以此吸引更多农林类台资企业来琼创业,共享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机遇。
记者从会上获悉,海南新出台的“农林15条惠台措施”,贴近在琼台胞台企需求,针对在琼台胞台企在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涉及的农地林地使用、融资便利和资金支持、投资经营、研发创新、开拓内销市场等多方面给予支持。
具体措施包括设立1000万元人民币“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专项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融资提供担保和风险补偿,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为25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融资;鼓励台胞台企同等参与我省农业林业领域的相关项目建设、种苗研发经营、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农林产品国家标准起草、农业林业技术服务等;为台资企业享受海南自贸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提供便利;对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在海南从事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性活动,在建设农业设施、土地流转和经营方面均给予用地保障等。
据了解,目前在海南投资农业的台资企业总计315家,其中水果、花卉、茶叶种植242家,水产品养殖42家,农产品加工15家,休闲农业、电商农业和其他涉农类企业16家,实际投入资金3.2亿美元。在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下,琼台两地货物贸易往来保持持续增长势头,今年1月至5月琼台两地货物进出口总额10.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