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遇到过社交平台上冷不丁冒出的众筹链接?求助者诉说亲友的不幸遭遇,恳请慷慨解囊。但你不会想到,这个人可能只是混进群中的职业筹款人。记者调查发现,有职业筹款人为求助者提供推广服务牟利,招募推手涌入微博、微信群大量群发信息。无本生意做成后,其抽成可高达七成,大病患者拿到手的款项反而寥寥无几。
(8月14日《南方都市报》)
据报道,推手们通常会在事毕之后结算一次酬劳,各级推手的劳务费高达六七成,筹款“成绩”好的时候,一名推手一天可以获取上千元收入。
由此可见,“职业筹款人”是把慈善募捐当作一笔笔生意,募捐的数额越多,他们的抽成也越多,为了获得更多收入,他们大肆物色求助者、疯狂转发信息,甚至购买“水军”,用暗语发布广告,逃避追查,患者请求援助的筹款推广成为其赚钱的生意经。
我国《慈善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侵占慈善财产。“职业筹款人”的推广行为以及款项分配并没有让捐助者充分知情,缺失了透明度,侵犯了捐助者的知情权,是对爱心的亵渎,也是对公共慈善事业的一种伤害。
对于受捐者来说,为了获得捐款,不得不忍受救命钱的高额抽成,“职业筹款人”的这种行径无异于乘人之危,趁“病”打劫。此外,为了增加曝光量而出现了使用水军、变造虚假信息、冒充平台工作人员欺骗、诱导大病患者,甚至存在诈骗行为,侵害了大病患者和捐款者的权益,已构成违法。
相关部门要逐步健全慈善法规,对当下新出现的问题查缺补漏。依法追究相关机构、责任人的违规责任,严厉纠正违反法规与慈善道德的行为,强化监管,督促慈善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莫让网络众筹异化成生意经。筹款平台、相关慈善组织则要坚持强调非营利原则,必要负担的劳务报酬,应按照工时计算,而非按提成比例计算。坚决摒弃互联网慈善的商业化、金融化的发展思路,积极打造向上向善、合法合规的互联网慈善事业,莫让个别人和机构赤裸裸的商业利益玷污了扶危济困、行善弘德的爱心。
□斯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