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20日表示,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计划于9月底左右公布,今年10月前将出台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
郑宏介绍说,今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任务包括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核定并公布基本药物价格,在今年年底,每个省区市要在30%的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郑宏指出,国家定的零售指导价是一个上限,各地招标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格不应高于指导价。
日前公布的《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基本药物全国零售指导价格。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原则上按药品通用名称制定公布,不区分具体生产经营企业。鼓励各地在确保产品质量和配送服务水平的前提下,探索进一步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的采购方式,并探索设定基本药物标底价格,避免企业恶性竞争。
允许增加非目录药品
据新华社电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基层部分并不仅限于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其他各级医疗机构都应优先使用这些药物。”郑宏说。
郑宏说,2009版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共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部分。这不是两个独立的目录,而是一个目录的两个部分,其他部分是基层部分的扩展,扩展了一些不能在基层使用和限制使用的药品,比如一些麻醉药物、肿瘤药物等。基本药物制度在实行时要考虑地区实际情况。基层药物目录允许省级人民政府按规定增加非目录药品。
基本药价将会明显降低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曹建军研究员20日说,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是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一个重要目标。政府将通过各种措施使基本药物价格明显降低。
不过,他认为,从长期来看,基本药物价格也不会持续走低:一方面,药监部门将逐步提高相关药品的国家标准;另一方面,能源、环保、人力等要素成本上涨的压力也在不断增加。但是,长期看基本药物价格的变动不会加重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