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2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在调查重庆巫山官河煤矿2013年发生的“9·13”瓦斯爆炸事故瞒报问题中,已依法对17人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等职务犯罪进行查办。目前,其中6人被判刑,11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2013年9月13日,重庆市巫山县邓家乡官河煤矿在非法开采过程中因巷道放炮引发瓦斯爆炸,造成8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方和当地主管部门未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情况,并瞒报事故发生及人员伤亡情况,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2013年11月,根据群众举报,重庆市检察机关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后发现,多个监管部门伙同矿方瞒报事故发生,且官河煤矿于2010年6月25日被依法关闭后,在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一直进行非法生产。
在获悉事故涉嫌瞒报等情况后,最高检立即将此案作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2014年1月,重庆市检察院成立了由市院、分院和县院三级院组成的专案组,依法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是否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及背后可能存在的权钱交易问题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