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0日讯(记者史瑞丽)今天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倪强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海口市民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倪强指出,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低保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会议表示,此次低保调整是国务院的相关精神和《海口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会议决定,海口城市低保标准从目前的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增幅15.6%;农村低保标准从目前的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60元,增幅27.8%。这两项低保标准的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自2011年以来,我市已三次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城市从352元提到450元,农村从240元提到360元,2014年我市城乡低保资金共支出10829万元。
倪强表示,目前我市财政资金并不宽裕,有限的资金更要用在民生的“刀刃”上。他要求,要以这次提高低保标准为契机,加强动态管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清退,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要纳入低保发放范围,做到“公平公正”、“应保尽保”。他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城乡统筹的海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口市公共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草案)》,该办法对公共用地地下空间使用权、管理权、规划施工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有利于我市加强公共用地地下空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同时,该办法的出台对于明晰责任、强化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率也有积极作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副市长袁光平、巴特尔、蒙国海、朱永盛、鞠磊、孙世文、任清华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蒙晓灵列席会议。
2001
海口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增长情况
单位/元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单位/年
1997
520
450
390
352
320
260
增幅15.6%
221
增幅15.4%
170
增幅10%
增幅10.8%
增幅23%
增幅30%
增幅17.6%
2007
2009
2011
2012
2013
2015
截至2014年12月底,累计救助城市低保114883人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人均补差为每人每月283元,全年累计发放资金3257万元。
海口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增长情况
单位/元
600
500
460
400
360
300
300
240
增幅27.8%
200
200
140
增幅20%
93
增幅25%
80
100
增幅20%
增幅16%
增幅42.9%
增幅50.5%
单位/年
2000
2004
2008
2009
2011
2012
2015
2013
截至2014年12月底,累计救助农村低保377290人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60元,人均补差为每人每月200元,全年累计发放资金75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