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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形成打违管理新模式
海口城市管理 步入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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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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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基础建设 开展集中整治 建立长效机制
海口形成打违管理新模式
海口市市政市容委启用“无人机”参与城市管理。
支队长深入海口大街小巷查违建。
及时指导各区拆除伸缩篷。
琼山区对乱摆乱卖行为进行整治。

    □本报记者 李传华  特约记者 王亚琴

    今年以来,我市加大对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力度,严格执法,重点突破,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形成有力、有效的整治违法建筑体制机制。截止11月30日,全市共防违控违2969宗60.39万平方米,共拆除违法建筑2934宗、216.84万平方米。

    强化基础建设利用卫星图片进行图斑比对查违建

    1.开展图斑比对,完善信息库。在2013年9月开展的 “城市管理年”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中,为解决违建数量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我市组织人员进行了三轮核查,将当时登记在册的近万宗违建全部上图入库,搭建起违法建筑信息监控系统。在系统上可以准确查找到每宗违法建筑的位置、现状、层数、使用情况等信息。今年,我市通过2012年至2015年的海口市卫星图片,对建筑物变化情况进行图斑比对,筛选出新增和有变化的图斑进行核查。8月底完成了图斑比对核查工作,经核查、分类、登记入库后,将进一步完善我市的违法建筑数据库,明晰违建信息,全面掌握违建基本情况。

    2.开通市长热线,畅通举报投诉渠道。11月1日我市向媒体公布市长受理违法建筑举报投诉短信号、微信号及市打违指挥部受理违法建筑举报投诉短信号、微信号。同时,在媒体上公布市区违法建筑投诉热线、投诉信箱和信访通讯地址,畅通违法建筑举报投诉渠道。制定《海口市违法建筑举报投诉奖励办法》,已征求各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待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明确重点开展集中整治

    1.开展门户路段整治。对东环铁路沿线、门户道路周边的违建进行巡查,并调用无人机进行航拍。通过航拍和现场核实,共发现东环铁路沿线违法建筑24宗2.66万平方米,已全部拆除完毕。本月共在门户道路两侧发现29宗加建抢建的违建,已下发督办通知,各区已全部纳入拆除计划。

    2.开展海岸线整治。开展海岸线违法建筑的排查和处置工作,各区、市国土、规划、住建、城管、林业等部门均已完成摸底调查登记工作,目前,秀英区已拆除乱搭乱建2宗146平方米,依法发出责令停工、整改和初查通知14宗;龙华区依法发出责令自拆通知7宗;美兰区登记造册183宗;桂林洋查明乱搭乱建17宗、鱼虾塘9宗、项目用地11宗、村民建房67宗。目前正按照省巡查组的要求进行处置。

    3.开展棚改、旧改片区整治。9月份,龙华区、美兰等区共在旧改、棚改区拆除违法建筑229宗34865平方米、控违341宗51521平方米。今年1-9月,全市共在瓦灶、流水坡、白沙坊、演丰风情小镇、机场二期、灵山绿地、和风家园、嘉华汽车城、灵山新琼片区、新岛村委会上本岛村、临空产业园和滨涯、坡博村、坡巷村、博义村、盐灶片区、海垦光华北厂等旧改、棚改区域,各区共拆除违建541宗27.8万平方米,防控违建613宗15.7万平方米。

    4.公开曝光、挂牌督办。我市于今年6月抽调市城管局及城管支队相关人员成立了城管队伍督查办公室,对各区各部门打违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或不到位的进行曝光和督查督办。8月4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龙华区滨海公园内幼儿园的违建进行挂牌督办,8月6日龙华区组织执法人员对违建予以拆除;8月10日我市对三门坡供气站旁红明农场职工建设的三层违建进行挂牌督办,8月20日琼山区组织执法人员对该违建予以拆除。针对市长受理违法建筑举报投诉情况,每天选出8个重点投诉件进行督办。

    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分类处置

    1.根据“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原则,海口市注重建章立制,以法制为支撑,力求从制度上杜绝违法建筑的产生。先后出台了《海口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暂行办法》、《海口市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确市区各级各部门防控违法建筑的责任。同时,出台《海口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防违控违不力和配合不力的单位启动问责。《海口市防控和处置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8月1日正式施行,并根据该规定的要求,组织力量修订《海口市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已提交市政府审议。

    2.我市坚持“依法行政、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出台了《海口市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对以获取补偿和非法牟利为目的而建设的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对村民满足居住需要和为保障生活来源且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的建筑予以暂缓拆除。2014年初,在四个区分别选取一个村庄,开展分类处置的试点,对试点村庄的2012栋建筑物全部进行登记分类并公示,试点工作得到村民的认可。在分类处置过程中,一方面积极组织编制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合理划定住宅建设区域,引导村民合理建房;另一方面鼓励采取政府主导规划、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村民出地入股的模式,合理利用农村闲置土地,促进村民增收。目前,全市的分类处置工作正在积极推进,登记工作完成80%左右,计划今年全面完成。

    3.完善巡查发现机制。根据《海口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暂行办法》的要求,建立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巡查防控机制,各级都要建立防控巡查队伍,实行每日“零报告”,填写《巡查日志》。目前各区均已成立快速处置队伍,对市民举报投诉的违法建筑做到半小时内赶往现场采取防控措施。

    4.加强问责和责任追究。根据《海口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今年我市对1至9月防违控违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启动了问责,对存在瞒报、漏报、谎报等的镇(街)提出问责建议,并召开专题会议,纪委书记集体约谈四个区党政主要负责人。9月底,我市开展对全市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及其亲属参与违法建筑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改工作。10月底,调查摸底工作已完成,全市各级、各单位填报所属人员参与违建情况。目前有3名公职人员申报个人或亲属参与违法建筑情况,收到对5名公职人员参与违建行为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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