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传华
8月20日,中共海口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联勤联动机制。按“公安+城管”的模式,对不能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的事项,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区级公安和城管领导、派出所和镇(街)领导实行交叉任职,组建市城市管理警察支队并下设大队。至此,海口城市管理步入新模式。
“城市管理水平是一个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之一,能反映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程度。”海口市市政市容委主任冯鸿浩认为,实行“公安+城管”的管理模式,多部门联合执法,解决了一个执法层级、各自为战的问题,让公安参与城市管理,将极大地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有利于提高执法的权威性,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暴力抗法问题。
冯鸿浩说,这次海口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目标、任务、措施,都非常明确具体,不但下沉综合执法权,扩大综合执法范围,还明确区、镇(街)综合执法职责,做强做实镇(街)综合执法职能。以后,市市政市容委主要负责制定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建章立制、规划编制、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监督考评,以及全市性重大城市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不再承担城市管理具体执法,由区市政市容委承担市级下放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