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委托方式将部分行政管理事项下放至各区及高新区、保税区和桂林洋开发区。
此次下放的七项行政管理事项: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审批;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验收;伐移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非占用公共资源的);市级城管执法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其中,“城镇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验收”事项为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红线宽度20米及以下市政道路;“伐移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事项为临时占用城市绿地500平方米以上2000平方米以下;一处一次砍伐树木50株以下;一处一次移植树木100株以下。
据介绍,这七项内容下放前实施主体原均为市市政市容委,下放后实施主体均为各区市政市容委。对已下放的行政管理事项,从11月20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