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8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胡坤坤)17日上午,海南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员工将两面锦旗送到海口中院,真诚感谢海口中院副院长武雪丽和法官助理周慧娟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称赞他们为“人民的好法官,人民的好公仆”“调解能手,正义天使”。
深圳市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海南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一案,双方因合作合同产生纠纷,深圳某公司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541万元。因本案诉讼标的巨大,属重大疑难案件,海口中院按相关规定指定由武雪丽承办。
合议庭决定按照先调解后开庭,开庭后再调解的办案思路开展工作。因该案诉前已经查封了海南某公司在三亚市的100多套房产,该公司提出以现金800万元置换三亚市的部分房产,允许其销售并保证销售款汇入法院监管账户。合议庭认为,超标的查封海南某公司财产,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利于商品流通,决定解除其在三亚市的部分房产的查封。在部分房产解封后,海南某公司销售了部分房产,资金回笼较快,企业运转正常,调解意愿大大增强。经法官多次努力,双方当事人最后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海南某公司自愿支付800万元,圆满化解了双方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