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团”为什么会在当地大行其道?原因很简单,试想,面对一群老妪上门骂战,谁又能和她们对骂或纠缠得起?骂不过、打不得、赶不走也躲不掉,于是很多人只得老实还钱或作出退让以息事宁人。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从2013年至2016年,“大妈团”共有29次寻衅滋事行为,这说明当地找“大妈团”要债或解决问题的人并不在少数。确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债务纠纷很常见,矛盾纠纷时常有,各种老赖也不少,可是,问题的关键是“大妈团”背后的那些债主和事主,为什么不走正常的司法途径要债、维权或是解决争议,而求助于声名狼藉的“大妈团”?
这正如当地建材市场一位老板所言,走司法程度“周期长、成本高”,最终效果还不确定,而请“大妈团”出山,无疑是一种“简单省钱非暴力”又见效快的解决方法。当然,还有一种情形是因为己方原本就理亏,利益主张也站不住脚,所以不能光明正大的寻求司法解决,而只能找“大妈团”通过非正常手段逼对方就范。
可见,不管有理的没理的,之所以选择找“大妈团”要账平事,说到底还是因为司法方式、合法途径的效果和效益有时还不够令人满意,在发生争议冲突、矛盾纠纷时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有时也不够及时、到位,由此才会令大妈们“趁虚而入”,让“骂骂队”“战无不胜”。
现在,“大妈团”已被取缔并受到法律的追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大妈团”现象背后暴露出来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总之,“司法进”才能“大妈退”。否则,遣散了“大妈团”,说不定还会有“大爷团”粉墨登台。 □徐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