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土资龙华字〔2017〕 2956号
根据海口市龙华区房屋征收局《关于申请对面前坡片区棚改项目征收范围内余下9宗土地证进行权属登记注销的函》(海龙征收函【2017】178号)及土地房屋征收协议等相关材料,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西侧面前坡棚改(一期)片区内的土地房屋已经实施征收。现决定通告注销该片区内的9宗土地证,土地登记面积共计1840.59平方米(详见附件)。上述土地证将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15日内向龙华区面前坡棚改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述。逾期不申述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附件:海口市龙华区面前坡棚改项目(第一期)注销土地证统计表(第九、第十批,共9宗)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日
海口市龙华区面前坡棚改项目(第一期)注销土地证统计表(第九、第十批,共9宗)
序号土地证号登记面积(㎡)权利人土地座落1国有土地使用证 海口市国用(籍)字第Q2211号210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新华区面前坡村2国有土地使用证 海口市国用(2016)字第002821号10.03艾菲海口市面前坡东村3国有土地使用证 海口市国用(1999)字第44656号210.76胡东光海口市南航路西里10号4国有土地使用证 海口市国用(2005)第005261号147.95郑伍华海口市金宇路面前坡新村125号5国有土地使用证 海口市国用(95)字第12151号269.8吴冰 蔡碧珍海口市面前坡村6国有土地使用证 海口市国用(95)字第12145号341.80吴冰 蔡碧珍海口市面前坡村7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海口市他项(2012)字第0153号75.39 李堂星海口市龙华区面前坡东村247号8国有土地使用证 海口市国用(2000)第46296号286.55符飞 冯如燕海口市面前坡新村125号9国有土地使用证 海口市国用(2015)第004690号288.31江国庆海口市南沙路南航西里51号合计184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