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面前坡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被征收人、被征收单位、利害关系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2月15日作出了面前坡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第二阶段)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现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已经届满,但以下被征收房屋的权利人尚未就征收补偿事宜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海口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对尚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以下被征收房屋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书》。但由于无法送达到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权利人,现将《征收补偿决定书》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请以下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面前坡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领取各自的《征收补偿决定书》。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面前坡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雅乐轩酒店旁);联系电话:66523100。
序号现场编号权利人房屋地址1H1-C501(不详)海口市南航西路28号(南沙路28号)南港大厦C座501房2H1-D301(不详)海口市南航西路28号(南沙路28号)南港大厦D座301房3H1-201赖端明孙玉波海口市南航西路南港大厦2楼商场A、B座4H1-101海口汇海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海口市南航西路南港大厦1楼商场5H1-202海口汇海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海口市南航西路南港大厦2楼D单元商场6H25-101李江海口市南沙路26号南源大厦1层101房7H25-102中国工商银行海口新华支行海口市南沙路26号南源大厦8H25-A2-204兰旭海口市南沙路26号南源大厦2单元204房9H25-A3-80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海口市南沙路26号南源大厦三单元801房
海口市龙华区面前坡片区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