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面前坡棚改项目重新选定评估机构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海口市龙华区房屋征收局面向社会公开召集评估机构作为该项目的入围备选评估机构。现将该项目征收评估机构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近三年内无行业不良记录。
(二)评估机构在册拟参加本项目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三名以上(含三名);现场征收评估助理人员五名以上(不含估价师)。
二、报名材料
(一)公司简介(基本情况、公司资质及评估人员组成);
(二)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
(三)法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的证明(以行业协会公布为标准);
(五)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六)拟参加本项目征收评估的估价师及助理人员名单。
以上所递交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提交原件核验。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3日(接收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面前坡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二楼办公室。联系方式:66523100;联系人:郭先生。
(三)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将发放入围通知书,并有资格参加摇号选定程序。
(四)入围评估机构须满足3家以上(含3家),我局将依法组织摇号选定程序,如报名入围评估机构不足3家,将取消摇号程序进入下一选定程序。
海口市龙华区房屋征收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