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土资龙华字〔2018〕1011号
根据海口市龙华区政府《关于注销盐灶片区三宗土地证的函》(海龙府函〔2018〕236号)及相关材料,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的盐灶片区棚改项目已由龙华区人民政府完成该片区的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现决定通告注销该片区内本次征收涉及的3宗土地证,土地登记面积合计为13390.38平方米(详见附表)。上述土地证将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龙华区人民政府或龙华房屋征收局(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龙昆北路19号;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 :66109317)提出书面申述,逾期不申诉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特此通告。
附件:盐灶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证统计表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7日
盐灶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证统计表
序号宗地代码权利人(单位)面积(单位:平方米)土地证号土地坐落1460106002002GB02352海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6476.39Q0402号海口市盐灶一横路2460106002002GB02478海南省五金交电化工公司760.41Q0922号海口市义兴街3 460106002002GB02723海南省农垦海口龙华干休所6153.582013010208号海口市龙华二横路19号面积合计13390.3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