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江东新区道孟河水系修复工程项目收回桂林洋农场139792.07平方米国有土地补偿方案的通告(海府〔2020〕25号文)及工作部署,凡位于该项目用地范围(209.69亩)内的坟墓(四至以定点放线范围为准),均需迁移。请各坟主于2020年11月23日前来桂林洋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科办理登记迁坟手续,并于2020年12月23日前迁移。逾期未迁移的,视作无主坟处理。特此通告。联系人:陈先生、黄先生,电话:65716980、65710171。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