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桂秀路工程项目收回桂林洋农场22406.17平方米国有土地补偿方案的通告(海府〔2020〕24号文)及工作部署,凡位于该项目用地范围(104.03亩(其中政府储备地70.42亩))内的坟墓(东西两侧以定点放线为准;南至现状桂林洋大道;北至江东大道),均需迁移。请各坟主于2020年11月23日前来桂林洋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科办理登记迁坟手续,并于2020年12月23日前迁移。逾期未迁移的,视作无主坟处理。特此通告。联系人:陈先生、黄先生,电话:65716980、65710171。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