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关于2020年海口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海口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2020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有效应对国内外复杂严峻形势及随之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有力有效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顺利完成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定的目标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6.1亿元,增长0.4%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2.5亿元,增长6.7%
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4.1亿元,增长11.8%
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2.1亿元,增长11.8%
财政运行主要成效
围绕抓收入、控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2020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6.1亿元,同比增长0.4%。2020年共计获得上级财政资金338.5亿元。各项民生支出保持较快增长,2020年民生支出229.8亿元,占比75.2%。
围绕助复工、扩内需,助推经济逆势上扬
全市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免税费83.3亿元。企业和个人所得税15%政策落地,共有238户纳税人享受鼓励类产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减税金额7.65亿元。全年累计拨付产业扶持资金达28.5亿元。发放稳岗资金9889.9万元,惠及1.3万家企业,涉及企事业职工2.5万人。
围绕自贸港发展需要扩大有效投资,累计拨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173亿元。
围绕守底线、堵漏洞,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筹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797万元推进精准扶贫,全部用于教育、医疗帮扶和保险、产业和设施帮扶等扶贫项目。
支持打赢碧水保卫战,拨付13亿元,用于海口市镇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拨付1.9亿元,用于江东新区防潮堤与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拨付5亿元,用于开展重点生态保护修复。
围绕补短板、促均衡,推动民生事业发展
抗疫支出累计投入9.1亿元。拨付5亿元,支持公共卫生项目建设。拨付2.6亿元,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拨付1.5亿元,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拨付2.1亿元,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惠及全市32.7万城乡居民;拨付9503.3万元,用于发放城乡低保补助;拨付7154.6万元,补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用于保障全市10.2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标。
拨付7.6亿元用于公办幼儿园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回购、运行补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三类幼儿生活费补助等,2020年我市新增学前教育公办园学位4.2万个,普惠园学位由5.1万个增加到8.9万个。
拨付4亿元,用于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完成132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1.8万户居民。拨付28.2亿元,支持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
拨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约25亿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村镇道路修建、污水处理及村镇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村居事务。
拨付4.5亿元,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五源河文体中心二期,以及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等。
围绕强管理、提绩效,完善财政管理体系
利用信息系统全流程整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绩效管理等各业务环节,实现预算全过程闭环管理,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供基础保障。
实施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全市已有252家单位正式上线财政电子票据,累计开具电子票据77.3万张。
2021年重点支出安排
安排14.9亿元支持总部企业发展
安排6.4亿元支持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发展
安排9500万元用于“政保贷”和“金保贷”融资服务平台
市本级教育方面安排20.8亿元
市本级卫生健康方面安排14.1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安排20亿元
市本级住房保障方面安排5.4亿元
市本级农林水方面安排9.8亿元
市本级城乡社区方面安排14.7亿元
市本级生态环保方面安排13亿元
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任务
1、多措并举促进收入稳步增长
用好用足自贸港财税支持政策;培育涵养财源;加强收入组织。
2、节用裕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财力分配持续向基层倾斜;着力统筹盘活资金。
3、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创新投融资模式;规范预算执行强化绩效管理。
4、强化内控完善财政监管体系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强化债务风险防控;推进预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