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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约我出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有限公司: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机关已依法作出《违法行为通知书》,因你单位工商注册地址已无办公人员且无法联系你单位,现通过公告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海运违通(2021)4601202100428】。公告期间你单位如对本公告书有异议,有权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并有权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要求举行听证,逾期不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诉和申辩及听证的权利。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为送达。
联系地址:海口市南沙路55号交通大厦,联系人:违章处理科,电话:66707105。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港航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