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国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李有琼、孙振华、杜秋芬:
海南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张李冰、陈尉龙等相关承租(包)户、单位、人员:
海南兵工大酒店(包括主楼、附楼、厨房大楼共三栋楼房)所有权一直以来均为中国兵工物资海南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所有。依据本公司和海口国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豪公司)的约定,自2021年9月18日起海南兵工大酒店(包括主楼、附楼、厨房大楼共三栋楼房)经营、管理、使用、收益等权利由本公司行使,国豪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等协议由国豪公司负责处理(终止、解除),相关责任由国豪公司承担。
综上,因你们已同意或主张解除租用关系,应在已经公告的合理期限内搬走留存在兵工大酒店内的物品。截止目前,仍然有大部分物品尚未搬走,至今已有17个月,存在占用我公司房屋,影响本公司正常使用经营、使用的情形。为避免你们相关财产因不可抗力受损,我公司需聘用人员进行相应管理,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你们依法应当自2021年9月18日起按市场租金标准向我公司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至搬离时止,按我公司实际支出的管理费用支付无因管理费用。请你们收到通知后10日内付清,否则我公司将依法向你们主张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中国兵工物资海南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