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工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LSF201901071320):
你(单位)位于琼山市府城镇金盘坡(龙昆南路)A-6别墅,不动产权证号:公房证字第01040号,建筑面积471.69平方米;建基面积:150.88平方米。房屋转让给刘峻江,房屋转让款1806573元,房屋交易过程中需要缴纳保有环节及交易环节税费金额合计190069.43元。发生了应税行为、未按规定期限进行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限你(单位)于2019年11月12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有关事项。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琼山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琼山区税务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