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海府〔2019〕88号文关于海南医学院桂林洋校区项目收回桂林洋农场5818.74平方米国有土地补偿方案的通告和海府〔2020〕15号关于海南医学院桂林洋校区项目(原大学城周边市政府储备地项目)收回桂林洋农场4623.68平方米国有土地补偿方案的通告及工作部署,凡位于该项目用地范围(22.6亩(其中政府储备地6.93亩))内的坟墓(东至与演丰镇交界;西至大学城公交场站;南至与演丰镇交界;北至现状海涛大道),均需迁移。请各坟主于2020年11月23日前来桂林洋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科办理登记迁坟手续,并于2020年12月23日前迁移。逾期未迁移的,视作无主坟处理。特此通告。联系人:陈先生、黄先生,电话:65716980、65710171。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