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海口桂林洋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原桂林洋农场)国有土地补偿方案的通告(海府〔2020〕28号文)及工作部署,凡位于江东新区“离岸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用地范围(181.81亩)内的坟墓(东至美善路;西至与灵山镇交界处;南至美伦村;北至桂高路),均需迁移。请各坟主于2020年11月23日前来桂林洋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科办理登记迁坟手续,并于2020年12月23日前迁移。逾期未迁移的,视作无主坟处理。特此通告。联系人:陈先生、黄先生,电话:65716980、65710171。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1月4日